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备考辅导第十三章8
第八节 税收优惠
一、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项目:准免税的所得。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两院院士的特殊津贴每人每年1万元)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七)离退休工资。
(八)驻华的使馆、领事馆人员免税。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以及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见义勇为奖金。
(十一)按照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以个人工资中的部分作为社会保险(住房、医疗、失业、养老、生育等)免税 。
二、经批准减征个人所得税的项目
(一)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二)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
(三)其他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减税的。
三、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项目主要有:
(一)外籍个人以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洗衣费。
(二)外籍个人按合理标准取得的境内、外出差补贴。
(三)外籍个人取得的探亲费、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等,经当地税务机关审核批准为合理的部分。
(四)个人举报、协查违法犯罪行为而获得的奖金。
(五)个人办理代扣代缴税款的手续费。
(六)个人转让自用达5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居住用房取得的所得。
(八)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
(十一)个人按规定标准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免征个人所得税。
(十二)个人取得单张有奖发票奖金所得不超过800元(含800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取得单张有奖发票奖金所得超过800元的,应全额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偶然所得"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十三)对保险营销员的佣金:
保险营销员的佣金由展业成本和劳务报酬构成:(1)展业成本(佣金的40%),免征个人所得税。(2)劳务报酬部分,扣除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及附加后,依照税法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四、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在境内居住1年以上,不到5年的纳税人的减免税优惠
五、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居住不超过90日的纳税人的减免税优惠
【例题?多选题】根据现行税法规定,下列所得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有( )。
A.购买国家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
B.个人出售已购公有住房的收入
C.商业保险赔款
D.个人出租自有居住用房的收入
[346130701]
『正确答案』AC
【例题?多选题】(2009原制度考题)下列有关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国债利息和保险赔偿款免征个人所得税
B.个人领取原提存的住房公积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C.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
D.外籍个人按合理标准取得的境内、外出差补贴暂免征个人所得税
[346130702]
『正确答案』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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