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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税前“社会保险费”的扣除标准讲解


  所得税前“社会保险费”的扣除标准

  (1)按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五险一金”准予扣除。

  “五险一金”指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2)企业为本企业任职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工资总额5%),准予扣除。

  (3)企业按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可以扣除。

  (4)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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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2-03-13 10:56:41【至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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