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市)财政局:
根据贵州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黔财会考(2013)1号《关于印发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为确保我州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及考务工作顺利进行,现将考务日程安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
1.初、中级资格考试报名
初级、中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严格按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财会[2000]11号,以下简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和财政部《关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中学历与会计工作年限问题的通知》(财会〔2000〕16号)及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2.高级资格考试报名
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2)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符合关于印发《贵州省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黔人通〔2006〕139号)规定。
各县市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在组织考试报名工作时,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报名条件,认真负责做好报名资格的审查工作。在报名资格审查中,应审查报考人员登记表(特别是从事会计工作年限)、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的原件。不得以证件复印件代替原件进行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律不予报考。
3、报名时间:全州报名时间统一为4月15日至5月10日。报名点如下:黔西南州政务大厅、安龙县政务大厅、望谟县政务大厅、兴义市财政局、贞丰县财政局、普安县财政局、晴隆县财政局、册亨县财政局。
4、报名方式: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统一实行网上报名。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贵州财政会计网kj.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名点确认报名信息。
5、报名收费:按省物价局《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黔价费〔2006〕294)号文件规定执行。
6、各县市报名点必须认真审查报考人员的报考序号、报考科目、档案号等,尤其是上年度考试有合格科目的考生,必须按上年度的档案号填写,对填写符合要求的“报名表”进行验收。
对于考试报名工作中的问题,要严格按照全国会计考办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如遇特殊问题,请及时向省考办和州财政局会计科反映,不得自行处理。
二、考试级别和考试科目
1、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2、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3、高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
参加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中级资格证书。参加高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取得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达到贵州省当年评审使用标准的,取得贵州省当年度参评使用标准的成绩证明。
三、考试方式及考试时间
按照全国会计考办和省考办的要求,今年我州初级资格全部实行无纸化考试,《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间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间为1.5小时,两个科目考试时间共计3.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分别计算考试成绩。考试时间为9月14—20日。中级、高级资格仍实行纸笔考试,考试时间为10月26—27日。各级别、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及批次如下:
四、考试大纲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会计考办)将修订印发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用于2013年度考试。
五、201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日程安排
2013年9月14—20日(初级资格无纸化)、10月26—27日(中级资格、高级资格纸笔)举行考试。
六、考试地点:
初级会计资格考试地点:黔西南州广播电视大学教学楼三楼电教室,中级会计资格和高级会计资格以准考证上为准
黔西南州财政局会计科
2013年4月8日